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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社天津11月18日電(記者 張子揚)對於外界曾擔心的中國法律如何做到平等保護問題,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賀榮18日在天津表示,平等保護原則不僅體現為對中外當事人、港澳台當事人、海外僑胞一視同仁,平等保障各方當事人的程序權利和實體權利,還體現為保障各方當事人公平參與市場競爭,保障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。
  賀榮在當日出席第四次全國涉外商事海事審判工作會議時說,堅持平等保護原則,就要充分尊重當事人的合同約定和公司自治權利,秉持信守契約精神,避免在審判過程中輕率以司法判斷取代商業判斷;要優先適用商法規範,註意公司法、外商投資企業法、票據法、海商法等商事法律的特殊規定;要尊重商事交易慣例,強化商事交易登記的公示公信效力,以司法裁判引導、支持和鼓勵市場誠信行為,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。
  賀榮特別強調,“要杜絕在個案中以維護國家利益為名行地方保護主義之實,防止為追求局部利益、短期利益而損害國家長遠利益、整體利益及司法公信。”
  “執法辦案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務,涉外商事海事案件疑難複雜、涉及面廣、國際影響大,要以抓鐵有痕的精神切實做好執法辦案。”賀榮說。
  賀榮對在座的全國各省市法院代表說,司法管轄權是國家主權的重要體現,涉外商事海事審判人員要嚴格依法積極行使司法管轄權,同時尊重他國的司法主權,有效協調國際管轄權衝突;當事人約定仲裁解決糾紛的,依法確定涉外仲裁協議準據法,尊重當事人對爭議解決方式的選擇。
  賀榮稱,涉外商事海事審判人員要加強對國際條約的學習,做到準確理解、熟練運用、規範解釋。對於條約語義不明、不同語言版本存在分歧的,要根據《維也納條約法公約》的規定,結合條約文本用語和上下文語境,參考條約的目的和宗旨,善意解釋,確定其含義。
  她說,“要嚴格依照《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》等衝突規範的規定,確定案件的準據法,對於應當適用外國法的,依照法律規定予以查明,要防止一味追求審判便利而不積極查明或乾脆不適用外國法的現象。”(完)  (原標題:最高法:保障中外當事人公平參與市場競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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